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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市郧阳区马龙河水库工程(EPC)监理
项目简介:十堰市郧阳区位于鄂西北山区,与豫、陕两省交界,有“鄂之屏障、豫之门户、陕之咽喉、蜀之外局”之称。拟建十堰市郧阳区马龙河水库工程坝址位于郧阳区鲍峡镇赵湾村,是一座具有灌溉、供水等综合利用的小(1)型水库。郧阳区鲍峡镇现状周边缺乏蓄水工程,区域内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。新建马龙河水库工程可解决鲍峡镇14个村2.57万农村人口的生活生产用水问题,同时改善0.8万亩农田灌溉用水需求,提高当地供水保证率,改善供水条件,保障供水安全,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。
十堰市郧阳区马龙河水库工程为新建水库工程,工程规模为Ⅳ等小(1)型水库,挡水坝段、溢流堰、消力池、取水放空建筑物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,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。大坝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,5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,消能防冲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,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。马龙河水库死水位441.80米,死库容47.08万立方米;正常蓄水位465.17米,相应库容251.26万立方米,兴利库容204.18万立方米。起调水位为正常蓄水位465.17米,设计洪水位468.56米,校核洪水位469.81米,总库容322.81万立方米。
建设内容:工程总投资2.8亿元,总库容322.81万立方米,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挡水坝段、溢流堰、消力池、导流建筑物、库区道路、取水及放空管道等。大坝采用堆石混凝土重力坝设计,坝顶高程471.20米,最大坝高69.0米,坝顶长197.9米、宽6.0米;导流隧洞长279米,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,洞宽4.5米,洞高5.4米。工程于2025年9月24日正式开工,总工期34个月。
项目法人: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监理单位: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
EPC总承包单位:
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牵头单位)
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(成员单位)
质量监督机构:十堰市郧阳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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